為了助人而遲到:一次鬆綁內在規條的覺察練習

與許久不見的朋友約在新左營站附近的餐廳。

到了站外,左繞右轉,一直沒找到,難不成在站內嗎?

正打算走回去,遙見一人向我招手。往前一看,是一位陌生長者,她問我:她想去小港捷運站,要到哪裡搭捷運呢?

我告訴她,這邊是台鐵站外,她得先上樓去高鐵站那邊,才能走到捷運站。

語畢,我便搭著電扶梯上樓了。

多虧這座電扶梯很長,讓我有停頓的機會,覺察到自己內在很著急,進而去探索:那個著急是什麼?——

快遲到了!我可不能遲到!

原來,我此刻的著急,與頭腦裡「一定要守時」的規條有關。

我迷路了,而約好的時間又快到了。但是,那位長者也迷路了,我僅僅告訴她那幾句話,她就有辦法找到捷運站嗎?

在電扶梯上,我做了一個決定:這次情況特殊,我可以破例鬆綁那個與守時有關的規條,先帶那位長者去捷運站,再去找那家餐廳。倘若真的遲到了,就跟朋友賠不是,那頓飯我埋單。

就這樣,一個迷路的人,帶著另一個迷路的人,在新左營站走來走去。

完成任務後,花了一些時間,總算找到約定的餐廳。

我很明顯遲到了。但是,朋友也還沒到。

坐了下來,喘了口氣,回顧這天發生的事——

以前曾針對守時的規條做過探索與鬆綁,允許自己可以在三種情況下不守時。然而,這天遇到的事卻不在那三種情況內。我很欣賞自己能在那麼短的時間內就鬆綁規條,允許有第四種例外:有人需要幫助時,我可以不守時。

這種改變與調整,對於我這種頭腦異常固著的人相當不易,顯示這幾年練習有成,覺察力更敏銳,而內在也更自由了。真好,真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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