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當年沒有放棄:一場持續35年的沉沒成本
2010年的暑假,我做了一個或許是我人生最困難的決定:不再找大學專任的工作。 這個決定之所以困難,是因為我已在中文領域投注多年的時間、心血與情感。大學五年,研究所三年,博士班四年,加起來共12年。如果從我高中就立志念中文系開始算(1990),一直到放棄找專任(2010),那就是20年。 20年耶!2010年時,我36歲,20年超過我當時人生的一半。 當然,我那時還沒聽過「沉沒成本」一詞,並不知道無論是20年或12年,都屬於「沉沒成本」(已經花掉的時間、金錢或情感)。絕對理性的人在做決定時,是不會考慮沉沒成本的,他們只考慮這個決定好不好,對不對,適不適合現在或未來的我。 但沒有人是絕對理性的,因此在做決定時,很容易困在沉沒成本裡,做出不利的決定來,大至國家之間的戰爭(美國打越戰,遲遲不願結束),小至買到一杯難喝的飲料(錢都花了,一定要勉強自己喝完)。 奇妙且慶幸的是,我當年並沒有困在沉沒成本裡。並不是我很理性,而是因為我是個很容易放棄的人。容易放棄在許多地方都不是好特質,但在這件事上,它好到救了我的人生。 試想,如果當年我出於對20年的不甘心,無視於找到專任工作的機會渺茫,繼續硬撐,一直堅持至今,我的沉沒成本將擴大為35年。 35年耶!要放棄,就更難了。而拖到51歲這把年紀要轉行,那更是難上加難。想到這裡,不禁倒抽一口冷氣。 這也讓我想到,許多人會困在有毒的關係裡,遲遲無法離開,其中一個原因,亦是無法割捨沉沒成本。 例如一對不幸福的夫妻,還繼續待在婚姻裡,可能是因為孩子,也可能是在金錢上依賴對方,也可能是對沉沒成本的不甘心。 如果他們已結婚10年,那10年就是沉沒成本。不甘心那10年的付出就此化為泡影,於是繼續在婚姻裡撐著,他們的沉沒成本就會繼續擴大為15年、20年,乃至40年!想結束關係,那就更不甘心了。最後,賠上自己一輩子的幸福。 手邊還有許多新書待讀,卻被這本9年前出版的舊書「耽擱」了,它是理查.塞勒寫的《不當行為》(先覺出版社)。不僅因為它很厚,很引人入勝,更因為它書中談到的「沉沒成本」、「稟賦效應」、「確認偏誤」等等,都令我忍不住停下來聯想、反思自己的人生,因此讀起來特別慢,也特別有味。 視線暫時從筆電移開,看到衣架上的衣服,有些好像好幾年沒穿了呢,我卻仍捨不得丟掉,也是因為「沉沒成本」(當初花了不少錢買的)嗎?我得好好想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