閱讀筆記:《教出殺人犯》
我沒有反擊,也沒有告訴老師,只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哭。
如果我當年告訴老師,我猜想老師會這樣處理:將這位男同學叫去訓斥一番,並要他深切反省、寫悔過書、誠心道歉。若情節嚴重,可能還會記過處分。
這樣的處理方式大概沒有問題,只是,這位男同學以後就不會再犯了嗎?
在學校擔任老師的人都知道,那可不一定。
明明寫了悔過書,又誠心向受害人道歉,為何還可能再犯呢?
已故的岡本茂樹教授,在他的經典之作《教出殺人犯——你以為的反省,只會讓人變得更壞》(遠流出版社)一書中,深刻探討這個問題。
岡本教授生前曾長年到監獄與重罪受刑人面談,他發現:這些受刑人自小不知被訓斥過多少次,反省、認錯過多少次,但事後還是繼續犯錯,最終走上犯罪、坐牢之路。
是因為這些人特別邪惡嗎?
岡本教授認為,並非如此,真正的原因在於:一個做錯事的人,在未被理解的情況下,就被迫要反省、悔過、道歉,這只會讓他的情緒更受壓抑,而被壓抑的情緒,終將以更激烈的方式爆發出來。
回到當年那位霸凌我的男同學身上,他日後沒有再霸凌我,當然,我們也沒有成為好朋友。
有一天,他主動向我透露,當初會痛打我一頓的原因是:從小到大,我是第一個在班上長得比他高的人,他看了很不爽。
如果這個理由是真的,那我真心覺得太瞎了。
直到這幾年,我學習了薩提爾模式,也到學校演講、帶工作坊,常與老師、家長、孩子對話,我才慢慢意識到:那個理由可能並不瞎。
根據調查,許多霸凌者都被霸凌過。
當然,這並不意味著霸凌者的行為是對的,他們依然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
或許,那位男同學以往曾被霸凌,他的內在受過傷?
我國一與他同班(國二起能力分班,我進入A段班,他進入C段班),他的課業成績一直在班上敬陪末座,而且與其他同學有段不小差距。
唯一的例外是「健康教育」。這科成績他本來也都不及格,但在任課老師不斷鼓勵、欣賞下,他的成績突飛猛進,每次月考前,都能看見他認真複習「健康教育」,而他也只有認真讀這一科。
由此可見,他並不是讀不來,只是沒遇上這樣的老師。又或者,他在小學曾遇到重大挫折,沒有人能理解與陪伴?
有沒有這種可能? 他的心裡受過傷,課業表現又遠不如他人,他感到很自卑,唯一值得他自豪的,就只有身高了,一旦遇到有人長得比他高,他的內在傷痛便會被喚醒。
當然,這些只是我的猜測。如果我是老師,他是我班上的學生,而我又擁有對話的能力,在他霸凌同學這件事情上,我除了公事公辦,也會想多好奇他,以瞭解他的過去與內在發生什麼事。我會將他的行為與情緒分開處理——他的行為有問題,但情緒沒有問題。如果他的內在有受傷、不滿、生氣等等,我會允許並鼓勵他將情緒表達出來。
真正的反省與認錯,只會發生在內在不再有壓抑之後,這與岡本教授此書要談的不謀而合。
此書的書名、立論看似驚世、聳動,但在細讀、深思後,便會發現岡本教授的主張持之有據,值得教育工作者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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