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法院演講後記

這場的聽眾很特別,清一色是法官。

這讓我想起一本翻譯書,作者是位外科醫生,他提到自己行醫四十年,最困難在於:做出選擇。

他的選擇,不僅決定病患的生死,也攸關病患的幸福——有時,病患是活下來了,卻生不如死。

醫生是人,卻因職責所在,得扮演神的角色,這太不容易了。

法官亦然。他們的選擇,將決定被告的命運——可能是入監服刑,也可能是無罪開釋。

法官也是人,卻因職責所在,得扮演神的角色,這同樣不容易呀。

相比之下,我的選擇容易多了。我是個自由講師,職責僅止於養活自己,足矣,因此,我可以選擇去為醫生、法官演講、上課,也可以選擇不去。

但我通常選擇去。

因為他們的工作非常重要,如果我能在能力範圍內盡點棉薄之力,我為什麼不做呢?

我曾多次到醫院演講,面對法官倒是第一次。他們平日的工作份量應該很重吧,但我看到的是他們仍然認真前來進修,專注聆聽、筆記,並且積極參與體驗性活動,還來詢問更多細節,可見他們有多麼慎重看待自己的工作,這是很值得尊敬的。

特此一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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